项目评估流程
1、评估原则
1.1 符合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,符合基金会宗旨和业务范围;
1.2 充分考虑公益性、可行性、实效性及持续性,坚持项目实施效益最大化原则;
1.3 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和公益慈善行业伦理规范;
1.4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规定。
1.5 基金会项目立项应当对合作方进行评估,确保选择合作方的合理性。
1.6 项目立项需提供《项目申请书》,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:项目背景、意义、前期调研及可行性分析、项目名称及项目宗旨、项目组织结构、项目受益对象、人数、范围及预期效果、项目实施计划、项目预算、项目起止时间等。
2、申请评估流程
2.1 申请。立项材料齐备后,由经办人向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提出立项申请,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填写《项目申请书》。
2.2 审批。项目通过评估后,立项后根据项目情况与项目负责人(接受捐赠人)签订《项目协议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