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目的:
为了规范基金会固定资产核算,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,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2、固定资产内容及范围:
2.1 为生产商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;
2.2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(含2000元);
2.3 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以上(含一年)的资产。
固定资产内容包括房屋、沟槽、构筑物、机械设备、电子设备、运输设备、办公设备等。
3、管理原则:
3.1 现有固定资产以及新增、报废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核算,逐项登记,建立台账。
3.2 各部门应认真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。工作人员个人要填写领取使用单,妥善使用。调离基金会时,交回所领物品,方可办理调动手续。
3.3 固定资产报废时,使用部门应提交报告,由办公室填写报废意见,送财务人员登记。
3.4 办公室每年年底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状况。遇有损坏、丢失等情况应随时向秘书长报告。
3.5 因个人原因丢失或损坏资产的,应酌情赔偿。
固定资产采购(报废)申请表
申请部门 |
| 经办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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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编号 | 名称 | 数量 | 单价 | 金额 | 购置年月 | 处置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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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□采购 □报废 |
设备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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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□采购 □报废 |
设备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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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□采购 □报废 |
申请理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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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额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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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意见 | 签字: 日期: 年 月 日 |
财务部意见 | 签字: 日期: 年 月 日 |
秘书长意见 | 签字: 日期: 年 月 日 |
注:本单原件一式三份,一份存使用部门,一份存于办公室,一份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。